起: 被人埋汰了呢,_(:3」∠)_。 承: 昨天写了一篇讨论微信的文章,被强烈地鄙视了。所以现在重新思考一下文章该怎么写。虽说是重新思考,但是想来想去最终也还是决定不改变,或者说不去改变原本我所信奉的最高法则。 我一直认为,写作独立博客是不需要讨好任何人的,甚至,不需要讨好自己。请容许我为自己做这样的偏护:即使我这样地厌恶腾讯,我仍在在文章中说了微信的不少好话——这是不讨好自己;但即使微信这样的好,我还是讨厌它——这是执念。这样写出的作文是偏激的,经不住推敲的,但是却是真实的。 仰赖我自己的一点无赖,无论怎样的批…